本报北京2月20日讯(记者 赵建国) 记者今天从国家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去年连续四次降低检验检疫收费,因此全年减少收入10亿元。
为促进引进外资、对外贸易、扩大出口,国家检验检疫局与国家计委、财政部去年共同制订了《关于降低加工贸易品质检验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5月1日起,将加工贸易品质检验费降低30%,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费降低35%。1999年6月份,对出口煤炭产地和口岸的检验,两次收费改为产地监管,口岸一次检验,一次收费,降费率达50%。
1999年10月,国家检验检疫局决定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不再实施强制性鉴定和收费,11月,将检验检疫收费在当时基础上又下调了三分之一。